《北京市定作合同.doc》

lmxh262022-12-29

合同编号:_________

定作人: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承揽人:__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___

第一条定作物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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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报酬

│ 定作物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

│││单位││ 单价 │ 总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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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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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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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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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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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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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承揽人提供的材料(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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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报酬│

│材料名称│商标│ 规格型号 │生产厂家││数量│质量├───┬───┤

│││││单位│││ 单 价│ 总 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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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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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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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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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定作人对承揽人提供的材料的检验标准、方法、时间及提出异议的期限:_________。

第四条定作人提供技术资料、图纸样品、工艺要求等的时间、办法及保密要求:_________。

第五条承揽人发现定作人提供的图纸、技术要求不合理的,应在_________日内向定作人提出书面异议。定作人应在收到书面异议后的_________日内答复。

第六条定作人(是/否)允许第三人完成定作物的主要工作;可以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是:_________。

第七条定作人协助承揽人的事项与要求:_________。

第八条定作物的技术标准、质量要求:_________。

第九条定作物的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_________。

第十条定作物的交付方式、期限及地点:_________。

第十一条定作物的验收标准、方法、期限及地点:_________。

第十二条承揽人对定作物质量负责的期限及条件:_________。

第十三条定作人应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承揽人(预付材料费/交付定金)(大写)_________元。

第十四条结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

第十五条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或者材料费的,承揽人(是/否)可以留置定作物。

第十六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一)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应及时书面通知承揽人并承担由此给承揽人造成的损失。

(二)_________。

第十七条定作人违约责任:_________。

承揽人违约责任:_________。

第十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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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 作 人│ 承 揽人│

│││

│定作人(章): 住所: │ 承揽人(章): 住所:│

│││

│营业执照号码: 身份证号: │ 营业执照号码: 身份证号:│

│││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

│电话: 传真: │ 电话: 传真:│

│││

│开户银行: 帐号: │ 开户银行: 帐号:│

│││

│税号: 邮政编码: │ 税号: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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