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执法监察室工作总结

lmxh272022-12-28

在市纪委、监察局指导下及县纪委、监察局领导下,按照中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八届三次全会、市纪委二届三次全会和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的总体部署的要求,紧贴我县经济中心工作,全面履行职责,认真开展好执法监察工作。现将全年开展执法监察工作情况作如下总结:

一、加大工作力度,落实好执法监察工作的各项任务

(一)加强和改进对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执法活动的监督检查

为使我县招投标活动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 督促行政主管部门完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机制,强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活动的监管,规范建筑市场交易行为,推进招投标制度建设。会同发展改革、建设等部门认真总结招投标统一平台和有形建筑市场建设的经验,积极探索廉洁、高效、公开招投标的有效形式。上半年我县共进行招投标55个,其中公开招标25个,邀请招标30个,共涉及工程金额3399.4万元,节约资金61.4万元。签定《工程廉政合同》55份。对在招投标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建议2条。

(二)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会同安监部门加强对安全生产管理和生产单位的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促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为防止事故背后有腐败问题,积极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加强对责任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监督。督促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大责任事故调查处理力度,规范和完善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工作的机制和程序。我县与20个乡(镇)、重点部门和重点企业签订了安全责任状,明确了政府的监管责任和企业的主体责任,形成较为完善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体系。XX年年至2022年4月全县开展了地毯式隐患排查整治行动3次,排查隐患及时整改。

XX年年10月至2022年10月我县共发生工矿企业生产安全责任事故12起,死亡人数12人,经济损失305万元。现已结案3起,处罚罚金33.8万元。在责任事故调查处理中,注重调查在事故中是否有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失职渎职或事故背后有无腐败等问题。提出建议2条。

(三)对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工作落实情况监督检查

我县成立了城镇廉租住房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和城市住房保障领导小组。建立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档案。制定了《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城市住房发展规划》、《XX—2023年度房改租金标准》和两个配套办法《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城镇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建设管理暂行办法》、《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城镇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办法》。把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问题,纳入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住房家庭建设规划。

我县2022年止建设廉租住房120套,投资1006万元。廉租房建设工程严格按照招投标程序择优选择了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开发廉租住房建设。提出建议2条。

(四)开展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情况专项清理工作

此次专项清理工作由县监察局、国土资源局、财政局、建设局、审计局共同组织清理工作,共同对本县辖区内XX年1月1日至XX年年月12月31日期间供应的所有建设用地供地情况、宗地供应前规划情况、供地方式的合法性、供地过程的规范性、土地出让金征收、管理和使用情况、供地后宗地使用情况进行了逐宗清理。通过检查存在着协议出让宗地多,招标挂牌拍卖出让宗地少;档案管理不规范,部份档案无编号或部份档案资料不齐全的问题。提出建议3条。

(五)加强政府采购工作的监督检查

督促行政主管部门:一是完善采购制度,规范采购程序。建立和完善我县政府采购配套制度,逐步实现政府采购的法制化、透明化、规范化管理。二是规范操作。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使采购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从源头上得到控制,有效地防止采购资金的监督失控。通过对政府采购工作的监督检查,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提高采购活动的透明度,促进了廉政建设。提出建议2条。

(六)对“6·3”地震恢复重建项目工程质量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澜沧县“6·3”地震恢复重建项目工程和资金分为两部份,一部份是民房恢复重建项目,资金总额为450万元。其中恢复重建410户。实际拨付民房恢复重建资金69.1万元;修复加固1500户,实际拨付民房恢复重建资金380.90万元。另一部分是公共设施项目,资金总额为275万元,其中卫生监督所综合楼项目120万元;县中医院医技楼项目95万元;县第二中学学生食堂项目60万元。通过对“6·3”地震恢复重建项目申报、审批、实施、变更及验收情况、款物补助发放卡签字认可情况、恢复重建的基础和公共设施项目管理情况、恢复重建资金管理情况等进行检查,督促民房恢复重建项目实施乡镇及时报帐,进一步完善报帐手续;督促恢复重建项目实施单位及时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做好相关资料的归档和整理;建议项目建设单位和项目监管单位加强对建设项目的督促检查,确保建设项目按时、按质、按量的完成。

二、执法监察工作中困难和问题

(一)执法工作范围广、领域宽、任务重、人力少,造成顾此失彼的现象。如项目资金检查,项目多、资金大,不可能逐一地检查,只能靠单位自查,自查又不能实事求是地反映和揭露问题,导致检查流于形式。

(二)知识面不够宽、业务不够精湛,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的执法监察工作。

(三)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纠正力度不大,对深层次问题的监督力度不够。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围绕四项制度开展好上级统一部署和安排的执法监察工作,保证政令畅通,维护行政纪律,促进廉政建设,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是紧紧围绕委局安排的工作目标开展执法监察工作。

三是继续加强业务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拓宽知识面面,提高自身素质,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的执法监察工作。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抓住不放,跟踪督察,避免检查流于形式。

四是加大效能监察力度,查纠机关效能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推动全县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深入开展,促进机关部门转变工作作风,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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