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以来,在市纪委审理室具体指导和委领导正确领导下,纪委审理室认真贯彻落实市纪委全会精神,抓好《2009年案件审理、复查复议工作要点》的落实,紧紧围绕县纪委中心工作,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复查复议工作职能,严格执行“二十四字”办案的基本要求,切实加强对办案程序的监督,保证了我县案件的质量逐步提高,完成了半年的工作任务。
一、案件审理基本情况
1、上半年共审理案件3件,处理违纪人员3人,党纪处分:警告1人;严重警告1人;开除党籍1人。现已全部结案。案件审结不超时限。
3、上半年信息和调查情况。信息上报3条,调研文章开展审理助辩探索1篇。
4、按季度、准时上报案件审理情况报表、申诉案件情况统计表等表。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继续按照委领导的要求及在市审理室业务指导下,做好审理工作,在全县开展审理助辩活动,完成委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是继续按照市纪委年初工作计划实施。认真审理违纪违法案件;加强申诉复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强化对基层的指导和执纪监督工作。继续以各种方式加强对基层纪委案件审理工作的指导,重点在党政纪和政策、法规的运用等方面给予指导。继续开展“统审”工作。继续实行县纪委查办的案件统一由县纪委监察局案件审理室审理;基层纪委、纪检组办理的案件继续统一由县纪委监察局案件审理室审理。注重调研和信息工作,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整体工作水平。
二是强化案件审理工作的认识,严格保证案件查办工作的高质量、高水平。要深刻认识到严格依纪依法审理案件,重点审理好各基层及检查室的自办案件。审理自办案件中,要坚持承办人负责制,坚持集体审议案件制度,坚持主动与检查室沟通协调,切实发挥审核把关和执纪监督职能。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证据不足、事实不清、定性不准、量纪不当、手续不全等问题,要敢于坚持原则,如实反映,为纪委常委会和监察机关领导办公会议审定案件提供全面情况,保证“二十四字”办案基本要求在自办案件中落到实处。
三是加大业务指导力度,提高案件审理工作水平。有针对性地加强业务指导是提高案审工作水平的有效途径。要继续抓好市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工作会议精神的落实,要把案件审理业务指导摆上重要位置,纳入案审工作的基本内容,承担起业务指的职责。要加强办案工作理论研究,探索和把握新形势下案值查办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用以指导基层的查办案件工作,切实提高审理的审案能力和政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