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局前三季度工作总结及第四季度工作计划

lmxh292023-01-05

根据州委办公室要求,现将我局2022年前三季度工作总结及第四季度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完成情况

(一)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

根据州委的统一安排,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的总体部署下,局党组紧紧围绕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进一步推动科学发展这一主题,紧扣十七大以来的环保实践,在学习调研和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通过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紧密联系环保工作实际,认真查找在思想认识、业务能力、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不符合、不适应科学发展观要求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刻剖析存在问题的原因,从而进一步理清了工作思路,明确了努力方向,提出了改进工作的具体措施。

通过采取自学、集中学习,邀请专家专题讲座,集体研讨等形式,扎实开展了学习培训。党组成员结合工作实际,带着问题学,边学边查,边学边改。通过学习实践活动,局党组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上形成以下共识:

1、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关键是要制定出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各项具体措施,能够切实解决好当前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环保问题。建立健全适合环保工作需要的体制机制,以及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又好又快发展过程中更好地发挥环境保护作用的问题。

2、科学发展观确立了以人为本的核心理念,是环保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为环保工作指明了方向,同时也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为探索环保新道路提供了强大的思想武器和实践动力。

3、环保部门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大有可为。深入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新的机遇,我们要在这次学习实践活动中,对生态文明建设从发展战略上深入思考,从规划体系上大胆探索,从综合推进上加大力度,从制度建设上不断完善,努力开创全州生态文明建设的新局面。

(二)加大攻坚克难力度,确保总量控制目标的完成

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是省委、省政府下达的刚性指标。为确保总量控制目标的完成,我们积极采取结构减排、工程减排和管理减排等措施,推进污染物总量控制与减排工作,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和全国节能减排工作有关要求,按照省环保厅确定的我州“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任务。2022年,在原来对各县(区)下达污染物进行总量控制基础上,再将州内二氧化硫的机动指标45吨,化学需氧量机动指标450吨分配到各县(区)环保局。并要求各县(区)环保局在对本辖区内申报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初步审查意见中,应对该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so2)和化学需氧量(cod)排放指标来源予以说明。污染物排放指标主要从“上大关小、以新带老、区域削减”等方面解决。各县(区)环保局应对本辖区内建设项目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包括环评审批、试生产和竣工环保验收)控制建立台帐进行管理,切实加强对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的管理。

(三)强化服务意识,确保重点建设项目顺利上马

强化环境保护服务于经济建设的意识,增强加快发展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坚持实施重点项目责任制度、提前介入制度、跟踪服务制度、绿色通道制度,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督促指导企业规范环境行为,在建设项目审批上根据环保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做到对于满足环境准入要求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适当简化手续,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审批质量,充分发挥环评在推动科学发展中的作用。对于不符合环评要求的项目,主动在技术和政策等方面提供服务和指导,及时向业主做出解释,说明不予审批的原因和理由。

为圆满完成“十一五”规划各项目标,加快发展,州人民政府第25次常务会议提出了今年全州19项重大建设项目、40项重要建设项目、9项重点前期工作和20项重点督察工作。为了我州重大、重要、重点建设项目的顺利推进,环保审批工作提上了环保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按照环保分级管理和分级审批的规定,国家环保部及省环保厅审批的项目,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全过程配合政府领导、相关部门分别到省环保厅、国家环保部进行沟通和协调,做了大量的工作,得到环保部和省厅大力支持,使丽香铁路的环评得到及时审批,小中甸水库环评顺利通过水利部预审和国家环保部受理。在这些项目的审批过程中,环保部门特事特办,积极向环评编制方收集、提供资料,积极为项目做好全过程服务。××州医疗废物处置项目被列入《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规划》。项目的建设符合有关环境治理政策的要求,项目估算总投资控制在1000万元以内,建设规模日处理医疗废物1吨。工艺采用高温蒸汽处理。经我局积极努力2022年委托云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编制完成了《××州医疗废物处置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委托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研究院完成了《××州医疗废物处理工程可行性报告》。并通过了省环保局和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州国土资源局对该项目给出了用地预审意见。该项目已上报国家进行技术复核,技术复核通过后,2022年抓紧做好工程初步设计,并做好开工前的准备工作。2022上半年全州共审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4个,环保竣工验收建设项目2个。

(四)强化环境宣传教育,环境保护逐渐深入人心

以“六•五”世界环境日为契机,加大环境宣传教育力度。今年紧紧围绕2022年“六•五”世界环境日主题 “你的星球需要你:团结起来应对气候变化”及中国主题“污染减排——大家行动起来”,引导公众关注污染防治,积极参与到节能减排工作中来这一主线来进行宣传。全州环保系统共制作展板7块,发放环保宣传小册子100册,宣传资料3000份。按“七彩云南香格里拉保护行动”要求,以宣传主题“推广使用节能产品,促进扩大消费需求”,在香格拉县城区开展了节能减排宣传活动。参加活动14家单位,向社会广泛宣传节能减排的重要意义和国家采取的政策措施,将推广高效照明产品、高效节能空调、高效节能电机、节能环保汽车等作为宣传重点,引导公众消费、绿色消费,通过各种形式的节能宣传活动,传播节能理念,普及节能知识,调动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力求宣传范围更广、影响更大、效果更好形成更加浓厚的节能减排氛围,进一步促进减排责任的落实,积极引导企事业单位加大节能环保投入。通过宣传大大提高了全民对环境保护的新认识,新看法。

(五)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城市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

随着广大群众环保意识的提高,投诉案件的增多。加强了对城市各宾馆酒店燃煤炉大气、噪声污染的监管防治力度,特别加强了对城市居民影响较大的环太、龙凤祥等酒店除尘降噪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及使用清洁能源的后督查监管工作。切实加强了对城市改造和建设过程中产生的施工垃圾和废弃土石方的管理力度,加强了对施工产生的扬尘、噪声、粉尘的管理力度,积极查处随处乱扔乱倒施工垃圾、运输过程中出现泼撒现象等不良行为,切实加强城区的环境整治力度。香格里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是常规监测工作,在城区布设了2个城市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点位,主要监测项目为no2、so2及pm10,从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共向省站报送香格里城区环境空气质量日报151天,停报16天(仪器故障,进行维修),获得成果数据286个,其中142天为ⅰ级(优),占上半年环境空气质量状况日报数的94%,9天环境空气质量状况为ⅱ级(良),占上半年总日报数的6%。共设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香格里拉县龙潭河、桑那水库)、两湖(硕都湖、碧塔海)、两江(澜沧江、金沙江)6个监测点位,逢单月进行常规监测一次,上半年共获得成果数据288个。完成7个项目的现状监测、污染源监测及竣工验收监测等,累计获有效监测数据481个,为我州各级环境保护部门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的实施和开展排污收费工作提供了科学依据。

(六)加大环境执法力度,整治环境违法行为

制定周密的监察计划,抓好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监察工作,对辖区内的建设项目“三同时”进行现场监察,落实和完善重点污染源现场检查制度,做到对重点污染源现场监察次数达到每季度不低于一次,一般污染源现场监察每年不低于两次的环境监察制度,从源头加强环境管理,有效地控制和预防新污染源的产生。同时,积极督促老污染源的治理。半年来,根据实际情况迅速下达整改措施,减少环境的污染,消除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对重点流域、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加强监管,对建设项目加强现场监察,加大饮用水源地监察频次。2022年上半年,我州环境执法队伍现场监督检查达80人次,检查企业26厂(次),督察挂牌督办企业6家,下达《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决定书》2份,有力打击了违法排污行为。按省环境监察总队“五个承诺”的要求,今年州局开通了12369环境污染投诉热线,认真受理群众来电来信来访,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上半年共受理信访案件33起,其中:大气污染7起、水污染6起 、噪声扰民事件9件,破坏生态事件2件,信访处理率100%。以上各案件的处理情况均向信访人进行了反馈。解决了一批老百姓反映强烈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

(七)依法行政能力和效能建设进一步增强

一是开展环保法律法规、行政许可事项清理,公开了行政许可事项;建立并开通信息公开网站,及时更新各类环境信息;积极参加环保政风行风上线活动。增强主动服务意识。二是严格执行行政问责制、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和限时办结制“四项制度”。 规范环境执法、环保审批、收费等行政行为, 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有效防止了腐败案件发生。三是在队伍建设方面,为提高人员素质,先后派3批次,16人到上海、昆明参加环境管理执法培训;积极开展函授学习等各种措施提升素质。加强对环保人员的依法行政教育,贯彻好“公务员八条禁令”和“全国环保六项禁令”。

(七)加大生态环境建设,推进治理工作

2022年州委、人大、政府切实加强了对城市周边生态环境的保护恢复工作,针对香格里拉县城周边面山、公路沿线过渡乱挖、滥采严重破坏的现象,州人大常委会组成调研组于5月13日至5月16日对香格里拉现场周边的生态环境保护情况进行了调研。州政府向州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报告香格里拉现场周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环保系统一方面认真加强了对城市周边面山生态环境的巡查力度;一方面认真积极配合州政府、人大对香格里拉县城周边生态环境管理现状进行了认真调查,上报了《香格里拉县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相关情况汇报》、《关于对香格里拉县城周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提出了切实加强及推进县城周边生态环境治理工作的措施及建议,以便政府人大进行决策。

二、存在问题

环境保护是一项基本国策,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已经引起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的重视,但是,还要清醒地看到环境问题依然是制约经济发展、影响民生和一些地方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面临着巨大的困难和压力,根本原因还在于环保意识淡薄,环保理念落后,主要表现在:

(一)环保基础设施滞后。在城市化过程中,县城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投入不足,我州目前如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和医疗、危险废物处理等工程仍处在立项或启动阶段,大量的垃圾与污水不能得到安全处理。缺乏综合利用,成为一大隐患。仅有的香格里拉县污水处理厂由于设备等原因运行能力有限,效果不明显。

(二)环保机构队伍建设不适应发展要求。一是环境保护工作具有很强的专业性、技术性和综合性。目前我州在职人员60多人,有环保及相关专业人员仅占16人,专业技术人员匮乏,造成队伍数量不足、综合素质不高、结构不合理、支持保障体系严重滞后,极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需要。影响了我们的行政服务质量和处理问题的时效性。二是基础建设不足,环境监察、环境监测监测离国家标准化建设差距较大。随着群众环保维权意识的增强,环境信访、投诉事件越来越多,所反映问题杂且细,不断出现的环境问题对环境监管手段和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制约了环保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环境保护是全社会的共同职责,但环保齐抓共管的局面还未真正形成,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环保工作的被动局面,在环境管理上,尚存在体制不畅、投入不足、执法手段相对落后、力量不足,相关部门之间协调与联合执法机制未能有效建立等问题。

(四)在全面推进新农村建设工作中,农村环保工作还比较薄弱,对改善农村环境质量缺乏政策和资金支持。

三、第四季度工作计划

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必须扎扎实实地把党的十七大会议提出的各项环保工作任务结合实际落到实处。具体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把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与日常执法监管结合,从10月22日起用半个月时间深入开展2022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强化部门联合执法和现场执法检查,集中力量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污染问题。

2、提高环境准入门槛,严格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一是加强建设项目审批管理。严格环境准入,发挥好环评的把关和调控作用,当年新、扩、改建项目审批率达到100%。二是进一步强化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实行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环评审批机构与环境监察机构联动机制、建设项目环境工程监理和建设项目试生产核查制度,提高“三同时”执行率;严厉打击未批先建、违反“三同时”制度等环境违法行为。

3、加强排污费征收工作,确保州政府下达排污费征收100万元的任务。

4、确保完成小中甸水库等2022年我州重大、重要、重点建设项目环保审批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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