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实行举报与检查联动机制,进一步强化“12358”、“12345”投诉件在受理、批办、查处和反馈等各环节的规范化管理,畅通价格举报渠道,做到及时受理、认真查纠,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全年共受理群众价格举报投诉177件,罚款处理6家,金额5095元,责令整改47家。
(五)加强干部队伍整体建设
一是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加强理论干部学习和业务培训,开设“道德讲堂”,开展《价格执法程序》等业务技能培训,提高干部素养。积极参加“优质服务窗口”、“平安先行单位”和“文明单位”评比活动,积极推进行政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加强普法和依法治理宣传教育,树立执法良好形象。
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执行党风廉政责任制,开展党风廉政学习教育,扎实推进机关党的各项工作开展,今年未发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追究案件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案件,全局干部也未发生一起违法违纪行为。
三是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检查,开展“马上就办、办就办好”活动和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从广泛宣传教育、严格自查自纠、提升服务效能、优化政务服务、切实改进文风、强化效能监察六个方面抓落实,树立只争朝夕、时不我待的意识,使“马上就办、办就办好”成为全局干部的自觉行动。
二、20xx年工作思路
(一)加强市场价格监测预警。
1、坚持价格监测常态化。继续对6个固定监测点每周价格采集、分析。
2、应对价格异动。加强对生活必需品价格的市场巡查,及时发现苗头性、趋向性价格异动。
(二)继续整顿和规范市场价格秩序
1、开展教育、医疗服务、药品价格等热点行业的专项检查,并根据省、市物价局的统一部署,开展相关价费检查。
2、坚持日常性价格巡查、明码标价检查及节假日市场价格检查工作,规范市场价格行为。
3、继续抓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重点是农贸市场明码标价工作。
4、畅通价格举报渠道,加大价格投诉件处罚力度,及时查处各种价格违法行为。
(三)不断加强队伍建设
1、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和普法教育宣传活动。
2、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3、加强干部学习培训,组织开展思想理论、物价政策、专业知识培训,提高干部职工理论水平和执法水平。
物价局年终工作总结 篇4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我委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积极应对复杂的宏观经济形势,坚持稳中求进,在规划编制、形势分析、项目推动、改革创新等方面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面推进在更高起点上建设闽江口金三角经济圈。现将20xx年工作情况和20xx年工作思路报告如下:
一、20xx年工作情况
(一)加强规划编制和经济形势分析,服务全局发展
1、牵头开展“十二五”规划执行情况中期评估工作。代拟了我市“十二五”规划研究编制工作方案,组织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开展“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评估过程及时向市政府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加强与市人大、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交流沟通,积极与上级规划、各重点专项规划中期评估进行衔接。完成“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期评估报告征求意见稿,目前正着手征求市直各有关部门和县(市)区意见。同时对各重点专项规划编制进展情况进行跟踪梳理,完成“十二五”重点专项规划汇编工作。
2、认真做好经济形势分析工作。认真制定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围绕经济运行中出现的诸多新情况、新问题,认真做好每月、每季和半年度的经济形势分析、固定资产投资分析工作;针对“五大战役”、重点项目建设、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以及项目建设征迁等问题,定期召开协调推进会议,提出有效可行的对策建议;制订分解年度经济考核指标,分解落实目标责任制,跟踪年度计划执行情况,促进主要经济指标平稳较快增长。1-9月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862.78亿元,增长11.2%。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2669.38亿元,增长15.5%,总量居全省第一,占全省四分之一,相当于厦门和泉州的总和。全市公共财政总收入508.85亿元,增长19.6%,地方公共财政收入333.47亿元,增长22.5%。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际利用外资、财政总收入、地方财政收入等5项指标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3、完成一批专项规划、课题研究编制工作。根据市委要求,围绕重点、难点问题开展课题调研和规划编制。完成《闽江口金三角经济圈产业发展规划》、《闽江口金三角经济圈社会发展规划》、《福州新区产业发展规划思路》、《福州市电子商务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xx-2021)》、《台商投资区扩区总体规划及规划环评》、《福州生态市建设规划》等规划编制。启动《福州新区发展规划》编制工作。配合市委、市政府完成并出台《中共福州市委、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力推进福州新区开放开发在更高起点上加快建设闽江口金三角经济圈的意见》。同时开展农业转移人口、龙头企业等有关问题的研究,编制了《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八条措施〉实施意见》、《对台贸易电子商务发展策略研究》、《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三次产业龙头企业的实施意见》等课题或扶持政策。
(二)加强项目运作,促进固投增长
切实发挥市重点项目、“五大战役”建设总牵头单位职责,经过全市上下通力协作、共同努力,重点项目、“五大战役”建设预计均可以超额完成年度任务。1-9月300项重大项目建设累计完成投资890.16亿元,占年度计划投资的96.3%,超序时进度21.3个百分点,共有28个项目建成或部分建成,43个项目动工或部分动工建设。“五大战役”累计完成投资1869.33亿元,占年度投资计划的97%,超过序时要求进度22个百分点,重点项目建设、新增长区域发展、城市建设、小城镇改革发展和民生工程5个战役超序时进度。具体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做好重点项目协调督查。20xx年我市成立重大项目协调例会制度,每周由市委书记、市长、常务副市长中至少一人主持召开,对重大项目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进行协调。我委多次实地调研和察看各县(市)区的所有在建和新开工的项目,向市政府报送重大项目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并做好例会通报和“回头看”检查工作。截止10月初已召开29次例会,对东南电化搬迁、福州轨道交通一号线等122个重大项目推进中遇到的征地拆迁、前期手续报批、资金筹措等问题进行了协调。不少重大项目已有较大突破,例如:海峡奥体中心网球馆已拆迁完成,主体场馆已正常施工;向莆铁路福州段已全线完成施工并通车运行;海峡图书馆项目已进入正常施工等。
2、推进重大项目前期工作。一是梳理汇总神华罗源湾煤港电一体化等7个需国家部委支持审批的事项,为市主要领导“跑京跑部”提供素材;二是梳理汇总需省直有关部门支持审批或协调推动的事项,提请省重点办帮助协调推动。今年以来,共梳理汇总需省、国家有关部门支持的项目20多项,进一步加快了项目审批进度。三是会同市行政服务中心建立了重大项目联审联批例会制度,对104国道连江至晋安段改建工程、南江滨东大道工程等市级重大项目进行联审联批。四是持续对未按计划开工项目进行现场调研推动,帮助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存在的问题。此外,做好省重点办要求我市协调的'72个省管重点项目存在的问题的跟踪推进工作。
3、促进重大水利建设。逐月跟踪,编制工作简报,及时向省、市领导通报了我市重大水利项目有关工作情况。截至9月底,21项在建重大水利项目累计完成投资18.06亿元,占年度计划投资74.8%;6项计划新开工重大水利项目目前已开工4项,累计完成投资1.97亿元,占年度计划投资62.5%;闽江北水南调(平潭引水)工程、霍口大型水库工程、闽清县葫芦门水库工程等5项重点项目前期工作取得突破。
4、积极推进项目成果推介。顺利完成第十一届“6·18”福州馆布展、媒体宣传、后勤保障等相关工作。以“三坊七巷”为主题的展馆布展,构思新颖、造型独特,获得较大成功。积极促进项目成果对接转化,在第十一届“6·18”上共对接项目665项,总投资271.5 亿元。其中20万吨/年己内酰胺工程、聚碳酸酯(pc)一体化装置等2个项目投资额达40亿元以上,预期年产值达52亿元和36亿元。围绕培育我市主导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资本与项目对接、共性技术难题、产学研合作等,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学会、产业组织等科技中介作用,邀请111位专家学者,举办11场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项目对接活动。
5、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补助。截至10月中旬,共有221个项目获得上级投资补助,补助资金达4.36亿元(其中,中央预算内补助资金35800.04万元;省级预算内补助资金4809.6万元;省级其他补助资金3000万元),获得企业债券发行资金额度10亿元。同时做好中央、省级预算内投资项目跟踪管理,并顺利通过国家发改委3次对我市政法基础设施、保障性安居工程、供水排水设施等项目进行的专项稽察。
(三)优化产业结构,提升发展水平
1、夯实工业经济增长基础。一是加强监测。每月跟踪二十大企业、三维项目、重大工业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发现苗头性、趋势性问题,进行分析研究。二是密切关注重点产业发展。全面摸排我市重点产业集群情况,争取列入省重点产业集群(基地),目前列入省重点产业集群(基地)共5个,分别为光电显示产业、金属及深加工产业、长乐纺织化纤产业等3个超千亿元产值产业集群(基地);汽车及零部件产业、江阴化工新材料产业等2个500-1000亿元产值产业集群(基地)。加快制定扶持产业发展政策,尤其是促进电子商务发展政策,《关于加快推进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实施办法》已由市政府颁布,组织实施。加紧研究、制定《关于电子商务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明年初将组织有关企业(机构)进行相关专项申报。三是进一步改善工业投资结构。推进天辰耀隆己内酰胺、神华福建罗源湾港电储煤一体化、翔隆纺织三期、东南电化、马尾船政(连江)特种船舶、雪人制冰系统生产基地等重点项目建设。1-9月制造业完成投资533.1亿元,比增26.3%,占工业固投比重78%,较去年同期提高5.3个百分点。
2、加快发展服务业。一是继续推动鼓楼区“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开展服务业发展模式创新,完善服务业体制机制和政策引导方面的先行先试,服务业“218”工程、“核心商业区、核心商务区、核心创意区”三大功能区建设持续推进,服务业统计成就显著,楼宇标准化建设积极进行。经过三年努力,鼓楼区服务业呈现较快发展,增加值年均2位数增长,占gdp的比重逐年提高,进一步带动提升我市服务业发展水平。二是推动总部经济、民航经济等新兴业态发展。进一步完善总部经济政策,牵头制定《福州市关于促进总部经济发展的补充意见》,提高总部企业扶持政策的针对性。总部企业在认定数量、质量上进一步提高,当前共55家企业申报待批。积极推动民航经济发展,《福州扶持民航发展的补充意见》颁布实施。积极争取航权时刻,开通航线,1-9月福州空港运输总架次、旅客吞吐量、货邮吞吐量三大指标增速均高于全国平均增速,分别增长15.9%、15.1%、12.2%。“福州航空”筹建取得重大突破,确定投资主体,签署出资协议。组建筹建工作组,成立“福州航空有限责任公司(筹)”。民航华东局已审批通过我市筹建申请报告,并上报国家民航局。
3、加快海洋经济发展。一是跟踪全市“海上福州”建设情况。跟踪各县(市)区和市直各单位20xx年度“海上福州”建设工作情况,对贯彻落实情况开展督促检查,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工作进展情况。二是开展海洋经济重大问题规划编制及政策制定。牵头完成了《关于加快闽台(福州)蓝色经济产业园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闽台(福州)蓝色经济产业园产业发展规划》等政策及规划编制。三是积极组织申报现代海洋产业重点项目。组织企业、园区申报省第一批海洋产业示范园区、20xx年海洋产业龙头企业和20xx年省级预算内投资海洋新兴产业培育及示范园区建设扶持专项项目,2家企业被评为20xx年度省海洋产业“十佳”龙头企业,15家企业被评为20xx年度省海洋产业龙头企业,申请第一批省预算内海洋专项扶持资金50万元。组织推进海洋重大项目建设,摸底筛选我市马尾船政(连江)特种船舶、长乐翔孚物流园、福清江阴国际汽车城等39个项目上报列入全省海洋经济重大建设项目。
(四)统筹协调,加强区域交流合作
1、加强县(市)区对口协作机制。继续围绕“强化产业联动、促进资源共享、实行乡镇结对、开展干部挂职、助力扶贫开发、推进环境共保”等协作内容,积极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宽领域的对口协作交流合作,加强县(市)区对口协作帮扶工作机制,今年永泰、闽清县土地招拍挂、企业所得税、技术人员培训等三项补贴共申请帮扶资金5793.55万元,连江、罗源5个协作项目共申请帮扶资金1750万元,有效促进县域经济的协同发展。
2、推进区域协同发展。一是推动福莆宁同城化。贯彻落实好20xx年市委、市政府出台《加快构建福州大都市区推进福莆宁同城化发展的实施意见》,做好任务分工和跟踪督促工作。牵头会同莆田、宁德发改委开展编制的《福莆宁同城化发展总体规划》,形成初稿。开展福平莆宁城际轨道交通线网规划编制,确定福马铁路改造、长乐机场城际轨道交通项目作为福莆宁城际轨道交通线网重要组成部分及率先启动建设项目。二是推动闽东北、闽浙赣皖等协作区连片发展。20xx年闽东北经济协作区重点协作项目共27项,年度计划投资189.4 亿元,1-8月完成投资119.63 亿元,占年计划的85.82%。
3、主动支持和融入平潭开放开发。召开了第三、第四次联席会议,共商对接合作思路,推动两地城市规划与基础设施对接合作,支持平潭道路、港口等基础设施和供水、供电、供气等公用设施建设,推动双方在高新技术、港口物流、现代服务、文化旅游等领域的产业对接、分工和协作。跟踪落实20xx年两次福州--平潭综合实验区联席会议议定的重点工作,当前渔平高速公路延伸线、电力专线上岛工程等20项工作进展顺利。探讨福州与平潭综合实验区联动发展,完成《推进福州市与平潭综合实验区联动发展研究》。
(五)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拓展城市发展空间
1、加快市政路网、污水垃圾处理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会同建设、市容等职能部门及市政建设公司、市城乡建设总公司、水务集团等项目单位,研究项目前期工作有关问题,提出有效解决方案,做好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前期协调、指导工作。重点抓好拟建设的市闽江北岸中央商务中心片区路网工程、马尾新城路网等重点市政道路项目的前期论证等工作。
2、推进轨道交通建设。完成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修编及第二轮建设规划,启动第二轮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报批工作。根据修编方案,该线网规划线路由9条轨道交通组成,总里程338.12公里,设置车站215座,换乘站26座。近期规划建设轨道交通1、2号线延伸段,新建4、5号线市区段及6号线。启动轨道交通1号线延伸至马尾段及6号线过江段方案深化研究工作。推进2号线前期工作,力争年底开工建设。启动城市现代有轨电车规划,已完成有轨电车线网规划方案编制,报市政府审批。
3、加大铁路建设力度。加大在建铁路施工协调力度,帮助施工单位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创造和谐施工环境,加快建设进度。截至9月份,我市铁路共完成投资19.20亿元,占年度投资计划的101.05%。向莆铁路已于20xx年9月26日正式开通运营;合福铁路福州段年度累计完成投资11.41亿元,占年度计划总投资11.00亿元的103.69%;福州火车北站站房工程年度累计完成投资1.60亿元,占年度计划总投资2.00亿元的79.77%;福州至平潭铁路先行开工点用地报批已批复,于10月底动工建设,正开展全线用地、用林报批工作。同时推动江阴港、可门港、罗源湾北岸铁路支线建设。
4、加快机场建设力度。加强长乐机场规划研究,完成长乐机场综合交通枢纽规划初稿,福州长乐机场总体规划修编顺利通过国家民航局审查。加快推进机场二期建设各项前期工作,确定20xx年6月前动工填海及20xx年6月前开工建设二期工程两个关键时间节点,加快编制机场二期工程预可研报告,组织开展机场二期扩建填海前期调研工作。
5、推进国家高速公路网、海西高速公路网及国省道建设力度。推进福永高速旗山互通,京福高速洋里互通、福银高速梅溪互通,湄洲湾至重庆公路、福州长乐国际机场高速公路二期工程、国省干线横五线连江安凯至蛎坞公路、104国道罗源县五里至白塔段公路、228国道福清江镜农场至江镜前华段等重大项目前期工作。
6、推进港口建设力度。完成江阴港区12-1#、12-2#等港口项目预审24项。开工建设罗源湾港区碧里作业区6#5万吨级泊位,推进罗源湾港区将帽作业区15万吨级泊位等24个在建项目建设,其中闽江口内港区松门建材3000吨级码头建成投产。
7、推进重大能源项目建设。推进福清核电#4-#6机组、神华煤港电一体化、可门电厂三期、江阴电厂二期、罗源火电厂、永泰白云抽水蓄能电站等项目前期工作,神华煤港电一体化电厂项目、罗源火电厂均通过国家能源局审批。推动新能源、清洁能源项目建设,保持每年都有3个以上风电场开工建设。做好金太阳项目、滨海工业区分布式太阳能光伏发电站示范区申报工作。
(六)提升改革开放水平,增强发展活力
1、加强简政放权力度。今年,简政放权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我委。我委即牵头对市直部门保留、调整合并、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及县(市)区承接下放行政审批事项进行自查、调研,形成《关于汇总相关单位贯彻落实简政放权、扩权强区(县、市)工作自查情况的报告》上报市委、市政府。配合市委、市政府督查调研小组实地调研,撰写督查调研报告。同时,进一步对新一轮简政放权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全面的梳理,起草新一轮简政放权实施意见。
2、推进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减少审批环节,采取周末提前办结、备案件压缩办理时限等办法进一步加快办理流程,切实做到了提速增效,当场办结率达到68%,服务评价总满意率100%。针对核准的企业投资项目,妥善解决总平面图、环评审批、项目核准互为前置的问题,有力推动了利嘉海峡商业城(一、二区)、福州市银发温泉养老院等项目前期工作。我委连续9个月被行政审批中心评选为“标兵窗口”或“先进窗口”。
3、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民医保框架制度已经形成,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三项基本医保参加人数超过667万,参保(合)率达到省定要求。政府对城乡居民参保(合)补助标准提高到300元/人。职工、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稳定在85%、70%和75%左右。推进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在173家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并实施零差率销售的基础上,将村卫生所也纳入实施范围。探索公立医院发展新模式,组建我省首个医疗联合体,由市一医院作为牵头单位,共22家成员单位,推动医疗资源纵向流动、优化结构布局。
(七)加强民生建设,促进社会事业全面发展
1、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人均经费标准提高到30元。启动新一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备更新,市、县两级财政投入专项资金,为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置六大件基本诊疗设备。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内涵,首批选择仓山、晋安、马尾开展乡村医生签约服务试点。加快奥体中心等一批八城会场馆项目、市儿童医院病房大楼、福清市医院、永泰县医院病房大楼、市职业教育公共实训基地等在建项目建设,积极推进福州职业技术学院特殊教育一体化基地综合大楼、福清市卫生学校实训楼等项目前期工作。
2、促进社会保障房建设。会同房管部门和有关项目单位协调解决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前期有关工作。同时做好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调控分析工作,分析我市房地产市场运行态势,提出调控措施。
与此同时,我委还抓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项目审批、政府性楼堂馆所清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经济动员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