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当前,党政机关都在进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大家工作都很忙,我们是挤出时间开这个会。这次会议的主题是: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七次全会暨全省反腐败工作会议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四月底在昆明召开的全国系统纪检组长会议精神。总结2021年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研究部署2021年全省系统纪念,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共同推进物价系统党风廉政建设。 省物价局党组对召开这次会议很重视,会前多次听取纪检监察工作汇报。按原计划,xx局长要来参加这个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但由于有更重要的工作,不能亲自参加这次会议,但反复要求我们要把这次会议开好。请大家对2021年全省物价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任务进行认真的讨论,并将这次会议的任务带回,总结经验、启发思路,协调行动、促进工作,开拓视野、锻炼队伍”和“更高、更实、更准、更深”的要求,在继承中创新,在巩固中提高,在落实中深入,为促进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明显成效。
(一)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坚持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去年以来,系统纪检监察部门以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为契机,采取多种方式主动参与、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坚持从源头上治理和预防腐败,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审批事项大幅度减少。省本级行政审批项目从原来的74项减少为目前的26项,减幅为以.9%。都达到了规定减少行政审批事项的要求。二是行政审批行为进一步规范。通过改革,各地改进了审批方式,简化了审批手续,优化了审批决策,提高了审批效率。各地物价部门建立社会听证制度和专家审查、咨询制度。三是审批监督得到明显加强。各市州通过改革,建立了审批责任制和审批投诉、责任追究制度等,增加了审批的透明度。
(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努力完成系统反腐败专项去,汇报好,贯彻好。下面我讲两点意见,供大家讨论。
一、系统纪检监察工作的基本情况
2021年,系统纪检监察工作按照“统一思想、明确任务,总治理工作任务
按照省委、省政府和省纪委的要求,我们重点抓了继续治理教育乱收费、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和做好减名农民负工作,确保了年度反腐败专项治理工作任务的完成。
2、继续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一是进一步研究完善药品价格政策。在执行国家现行药品价格政策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改进政府定价药品和价格管理方式和方法。完善了药pr价药品125种882个规格的价格,降价金额1.82亿元,平均降价幅度30%,最大限度压缩虚高的价格空间。二是改革集中招标采购药品价格计价办法。实行了按中标价顺加20—30%差别加价率制定让利零售价格,在保证医疗机构合理差价前提下,切实让消费者得到实惠,减轻病患者医药负担。三是加强对医疗服务价格监管。全面推行了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制,并重点抓好住院病人费用“一日一清单”、“门诊医药费用明细清单”制度的落实。加强医疗费用监测,对全省执行一类价格医院包括单病种费用总额、住院床日费用、门诊人次费用三大部分的医疗费用情况进行定点、定期调查, 由省局定期汇总并向社会通报, 以增强收费透明度,引导患者合理分流,遏制医药费用不合理上涨。四是加大对药品价格和医疗服务收费的检查力度。重点查处医疗机构在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后出现的乱收费现象。 3、继续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在认真落实粮食十l贴和价格政策,切实加强农资价格监管,严格农业用水和农村用电价格管理的基础上,严格执行减轻农民负担和农村税费改革的各项政策规定,不准在规定之外进行任何形式的摊派和收费。认真清理对农民建房乱收费。
(三)以责任制为重点,加强制度建设和行业作风建设,规范自身行政行为.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要制度保障。全省系统上下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重点抓了四个环节:
一是及早布置,早作安排。年初制定下发了本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具体安排,分解任务,明确责任。有的市州把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分解到相关职能部门,提出明确的目标和要求。张家界市物价局还制定了科室及二级单位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计分表,成立了考核组,年终进行考核,取得明显成效。 二是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价格行政执法各项制度,严格执行财政“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去年初省局派出4个检查组对x市州越权定价行为专项治理情况进行了检查,从检查的情况看,各市州物价局都能严格规范自身行政行为。
三是强化制度约束。系统各单位有针对性地建立和完善了廉
政责任制、价格行政执法责任制、错案责任追究制、重大价格决策听证制、重大价格违法案件集体审理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省局还制定了《xx省物价系统廉政建设八条规定》和行政执法人员“十不准”准则,用制度和纪律约束规范全体干部职工的价格执法和服务行为。
四是加强监督,狠抓落实。各单位除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发挥其职能作用,严肃查处物价队伍中的违纪行为外,还不同程度的开展了行风评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