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以来,作为基层部门的西坞街道劳动保障站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正确领导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帮助下,我站在工作作风、业务工作等各方面都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下面就上半年的工作情况做简要汇报。
一、立足服务,充分发挥公共职介作用,做好就业工作。
为改善我街道经济软环境,服务街道内的落户企业,缓解劳动力紧张的现状,利用现有的就业信息网络系统,充分发挥公共职介作用,努力提高公共就业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为进一步提高各类统计报表上报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我站力求招聘登记、求职登记、帮困就业工作和失业登记台帐的建立和企业用工需求制度化、规范化。同时,及时收集、整理、分析和发布招聘信息,1-6月份共登记城镇新增劳动力1人,网上用工信息发布310条,网上职介推荐180人,网上职介成功165人。为进一步促进就业工作,我站对就业困难人员进行界定,1-6月份共审核就业困难人员5人。
根据《奉化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奉政发〔2018〕74号和奉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充分就业镇街道和充分就业村(社区)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奉政办发〔2018〕27号文件精神及要求,我西坞街道积极响应,此次创建充分就业村的有西坞、尚桥头、金峨等8个行政村。我街道于5月5日召开动员大会,由工业主任邬锋伦主持,8个行政村的负责人参加了此次会议,并在会上确定了此次创建充分就业村的经办人员。培训之后,我街道充分就业创建街道办公室主任汪易亲自到各行政村上门辅导,查看场地,督促各村做好成立创建充分就业村领导班子,劳动保障室挂牌等工作,此项工作还在进行之中。
建立企业用工管理信息联系点制度。日前,我站已建立了10家企业联系点,加强对联系点企业的沟通、联系和指导服务,帮助企业修订规章制度,协助解决劳资纠纷,动态掌握企业用工管理等情况。
二、面向农村,不断提高社保覆盖面。
我站进一步加强了社保政策宣传、解释力度,努力提高企业、职工的参保意识,引导企业和有关人员参加各类社会保险。
我街道共有52名人员参保被征地养老保险,347人参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障。今年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的第一年,在参保之前,积极做好动员宣传工作,让各村相关人员熟识相关流程,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共有4334人参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同时为了方便退伍军人,完成176人的军龄认定。
三、宣贯政策,努力营造和谐的劳资关系。
进一步宣传和指导用人单位正确劳动用工,引导、帮助用人单位建立完善并贯彻落实劳动合同签订登记制度、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预告制度、存档管理制度等各项劳动合同管理制度,推进劳动制度建设。今年5月与市劳动监察大队一起组织“春暖行动”,对37家企业进行了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检查。同时,继续2018年7月份起对管辖内的43家租赁企业实施工资月报备制度。通过联合执法和专项执法行动,依法纠正用人单位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有效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劳动监察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关键。为切实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防范欠薪事件,今年我街道已与129家企业签订了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工作目标责任书;同时我站已顺利完成了对街道内386家企业劳动保障年度书面审查。1-6月份共接待投诉案子22件,处理标的424264元,涉及劳动者117人,通过各项执法行动,对提高用人单位贯彻落实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增强法律意识,减少劳资纠纷,营造和谐的劳动关系有很大的促进作用。
劳动关系调解工作难而繁,随着劳动者自我保护意识的增强,劳动争议案件年年在上升,我站充分发挥街道劳动关系协调委员会的作用,简化程序,实现快审快结,力争将大量劳动争议化解在当地。对于较难处理的工伤案件,及对碰到的疑难案件主动向上级劳动仲裁仲部门请教,努力做到依法、合规的处理,今年上半年已处理劳动关系调解案子37件,涉及标的1551642元,共涉及劳动者37人,因处理规范到位,得到了广大企业和劳动者的好评。
四、加强学习,继续提高全站人员综合素质。
为更好开展工作,必须加强学习,特别是有关业务知识的学习,我站合理按排工学关系,除派工作人员参加各级各类培训、请上级部门专家上门辅导、不明白的地方上网查询等多种途径进行业务知识学习外,还通过阅读书报、参加各种政治学习等进行增强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务和水平的学习,以此来不断提高全站人员的各方面素质,有利于今后工作的开展。
下半年将在以下三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就业工作方面。继续按照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城乡统筹安排就业的思路,进一步发挥公共职介作用。为更大限度的掌握现有劳动力资料情况,下半年将做好街道辖内农村劳动力、外来劳动力、新增劳动力资源的调查,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初审工作。同时,进一步做好充分就业街道和充分就业村的工作。
二、社保工作方面。在继续做好现有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前提下,主要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障及社会保险的宣传、推广工作,从而加大社会保险扩面工作。
三、劳动监察工作方面。严厉打击非法用工,减少侵害劳动者权益案件的发生,真正保护劳动者权益。按规定依法、及时处理各项投诉、举报案件,把矛盾处理在基层,减少越级上访,配合市局开展各项专项执法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