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基层妇女组织示范点工作总结

lmxh232022-12-26

妇女组织自身建设的好坏,是保证党的方针、政策,在妇女工作中落到实处的关键。近年来,我们以市妇联在全市开展创建基层妇女组织建设示范点活动为契机,将规范妇女组织建设纳入重要日程,不断解放思想,与时俱进,以提高基层妇女组织的发展能力和妇女干部素质为突破口,按照“更新观念搞创新,夯实基础促规范,典型示范创特色,打造品牌抓提高”的思路,在党政机关、科教文卫事业单位,镇街、社区,村居以及非公有制经济领域分别选择了一批基础较好的妇女组织,加强规范化建设参加创建活动,培育了一批基层妇女组织建设的样板,推动了我区基层妇女组织建设的新发展。

一、统一认识,营造氛围

创建示范点工作开展以来,区妇联弘扬求真务实精神,把加强示范点基层妇女组织建设摆在妇联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立足于早规划,抓主动,早实施,见实效,切实加强领导。建立健全联系指导工作责任制,及时制订实施工作计划,明确责任目标。并建立“123”联系点制度深入基层调查了解,掌握活动动态,帮助指导工作,精心策划有关活动。使创建活动在全区镇喻村晓,形成了家家积极参与争创的良好氛围,同时通过活动提高了各妇女组织的影响力,充分发挥了妇女组织“团结、代表、教育、服务、联谊”的职能作用,在新的平台上,提升妇女工作水平。

二、试点引路,典型带动

我们及时在镇街、村居妇代会及新经济领域妇女组织中选择新了一批试点单位,提出了建设规范化基层组织的目标,要求它们在创建“五好”(班子建设好、宣传教育好、发挥作用好、维权工作好、制度落实好)的基础上,开展以“五有”(班子有活力、运作有机制、服务有队伍、活动有阵地、工作有成效)为目标的基层妇女组织规范化建设活动,辐射带动周边妇女组织活动的开展。同时,我们以此为契机,大力加强了机关事业单位妇女组织的规范管理,XX年多次与区委组织部沟通协调,联合下发了《关于区直机关妇女组织进行换届的意见》,要求区直符合组建妇委会条件的部门、单位严格按照程序成立和组织换届,至11月29日,全区符合条件的68个单位全部完成了换届(组建)工作,区委组织部对换届人选进行了备案和批复,有利的维护了妇委会主任的政治权利,调动起她们工作的积极性。实践证明,通过争创活动,全区各妇女组织工作的积极性得到了极大的调动,各项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切实增强了基层妇女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

三、加强培训,打造品牌

在创建活动中,我们通过培训班、以会代训、骨干培训、工作交流等形式,不断提高基层妇女干部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每年分别制定《镇街道妇女工作任务》和《区直机关妇女工作任务》,对全区的妇女工作进行分类考核指导,使各妇女组织在工作中干有目标,学有榜样。同时不断完善各级妇女组织的工作机制,加强示范点规范化建设。各示范点均结合单位特点和职能逐步形成了自己的行业特色和品牌工作,妇女组织的生机和活力不断增强,充分发挥了妇女半边天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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