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因本人需要,向乙方申请人民币贷款,乙方同意向甲方发放上述贷款。甲、乙双方遵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乙方同意出借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万元整 ),借款于本协议生效后按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方式支付。
第二条 本合同双方同意选择第(____)项作为乙方向甲方支付借款的方式:
1、银行转帐方式收款:乙方通过银行转帐方式给付款项的,甲、乙双方应保留银行划款记录,甲方收到款项后,应为乙方出具本人签署的收条或收据;
2、现金方式收款:乙方通过现金方式给付款项的,乙方应保留银行取款凭证,甲方收到款项后,应为乙方出具本人签署的收条和收据。
第三条 本次借款月利率为 % 。
第四条 借款期限为 天,自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止。
第五条 甲方保证该贷款的用途符合法律规定,因所借款项用于法律所限制或禁止的用途导致的任何责任均由甲方独立承担。
第六条 甲方在借款期限届满时一次性偿还本金,按月支付利息。
第七条 本协议履行期间,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前偿还全部借款本金及利息,甲方或甲方的继承人、法定监护人应在收到乙方发出通知后15日内一次性偿还借款本金和实际发生的利息:
1、甲方提供虚假或非法的证明、信息或资料;
2、甲方死亡、被宣告死亡、被宣告失踪、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第八条 甲方违反本约定的,乙方有权提前收回借款。
第九条 如甲方未按约还款和支付利息,则需支付日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第十条 因本次协议有关事项办理公证、登记、转让、第三方协助、税收或律师见证时,该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一条 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同意向乙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本协议所登记的地址为当事人接收通知、传真、及其他文件的地址,一方当事人和有关司法机关以EMS的方式向另一方发出相关的法律文件,不论对方是否收悉,发出文件三日后即视为送达。
第十三条 本协议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登记机关执四份。
甲方:
身份证号: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身份证号: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借款合同二:
借款人(以下称甲方):
贷款人(以下称乙方):
借款人与贷款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在自愿、平等、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就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借款人详细信息
借款人为自然人:
姓名
出生日期
民族
家庭住址
工作单位
居民身份证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