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纠风工作坚持纠建并举、寓纠于建的方针,以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为工作重点,从实际出发,精心选题立项,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认真开展专项治理;把握工作规律,服务中心,集中力量综合治理;注重实效,强化督促检查,建立健全纠风工作长效机制,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精心选题,突出重点,认真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围绕“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民生,让人民满意”主题,抓住优化发展环境、纠正部门行业不正之风、解决损害群众切身利益三个重点环节,重点查纠了六种不正之风,主要情形有:
(一)依托行业优势,行“霸王条款”的不正之风。近年来,一些具有垄断性的公共服务行业,利用其优势地位和信息的不对称,单方面制定一些“霸王条款”,搞价格欺诈、服务陷阱、乱收费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比较突出的有:商业银行在办理贷款业务中强制搭售保险业务、收取咨询费等问题。今年年初,我们接到一些企业主举报,反映一些商业银行在办理企业贷款过程中,强制搭售国寿瑞丰两全保险。接到举报后,我们马上开展情况调查,经了解,这个险种属于人寿保险,与商业贷款风险没有直接的、必然的联系,属商业银行的“霸王条款”行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我们及时督促银监办对发生类似现象的商业银行进行监管约谈,按照“险种公开,客户自愿”的原则责令整改,有效地制止了商业银行自行设置“霸王条款”损害贷款人利益的不正之风。
(二)依托行政拉力,垄断公共资源市场配置的不正之风。主要表现为教育保险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垄断的问题。近年来,中、小学校的“学平险”等教育保险业务,已成为各家商业保险公司争夺保险市场的一大焦点,暴露出了不正当竞争的问题,一些地方不经公开、公平竞争,直接由教育行政部门或各学校领导指定保险商以及通过学校代收保险费的做法,严重违反了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和浙江省教育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发展学生平安保险的通知》精神,受到了公众的质疑,也极易引发商业贿赂行为。着眼于防范,我们及时向教育主管部门发出《监察建议书》,要求其按照上级精神,开展教育保险资源配置市场化问题的调查研究,切实制订可行方案,在2023年新学年开学之前在全县推行。通过培育和发展公平、公正竞争的保险市场,加强教育保险的规范化运作,将有效改变当前的无序竞争状态。
(三)部门失职,监管不力引发的不正之风。主要表现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有待规范的问题。“政府采购的东西反而比市场价更贵”是很多单位反映比较强烈的问题。根据《松阳县审计局关于 XX年 年度松阳县政府集中采购绩效专项审计调查的报告》,我们发现,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存在明显漏洞:一是政府采购办未严格执行 “管采分离”原则,部分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项目直接批转给采购单位或中介机构采购;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政府采购项目,未按规定进入县招投标中心招标采购。二是会计核算中心支付采购经费存在随意性,部分应进入未进入县招投标中心招标采购的政府采购项目资金没有严格审查把关。由于监管漏洞的存在,部分采购单位规避了政府集中采购,引发了新的不正之风。为规范政府采购管理工作,我们向县财政局提出了监察建议:一是严格按“管采(办)分离 ”原则办事,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应委托县招投标中心代理采购;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均应在县招投标中心平台统一进行。二是规范政府采购项目经费结算程序。会计核算中心要凭政府采购办审批和县招投标中心审核意见办理政府采购项目经费支付手续,以堵住规避政府集中采购的现象。特别情况,应进入未进入县招投标中心招标采购的项目经费支付要有县有关领导的批示。
(四)制度缺陷,管理不规范引发的不正之风。主要表现为一些部门制度建设存在缺陷,导致行业不正之风长期得不到解决。比较突出的有:近五年来,我县林业系统连续发生了10批职务腐败违法违纪案件,共有25人被追究违法违纪责任。其发案的主要原因就是制度不健全造成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滥砍滥伐等不正之风长期得不到有效制止。为了解决制度缺失问题,县纠风办会同林业主管部门共同开展预防林业系统职务腐败课题研究,对症下药,提出加强林业部门制度建设的建议,进一步完善了《林木采伐管理规定》、《林木采伐审批制度》、《林木采伐公示规范》等林业采伐审批制度,并且要求林业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明确责任,切实把制度落到实处,有效遏制了林业部门长期盛行的林木采伐不正之风。
(五)责任意识不强,程序不规范引发的不正之风。主要表现为一些惠农政策在基层得不到很好的落实,损害了群众利益。比较典型的有2023年抗冰灾救灾款物发放过程中暴露出的问题。有的乡镇违反“专款专物专用、重点使用” 原则,截留、挪用救灾款物用于慰问参战抗灾部队;有的工作人员弄虚作假,伪造救灾款发放清册,欺瞒组织,应付检查,存在着村上报乡镇补助名单与实际受灾人员名单不符现象;有的滞留救灾款,发放不及时不到位,使用情况不清;有的发放程序不规范,没有严格按照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的程序落实,存在将救灾款平均发放、多人补助资金由1人代领、不开民政专用发票、分管民政工作有关工作人员直接经手代领救灾款等违规行为。为了严肃抗灾款物发放纪律,我县加大督查力度,由纠风办牵头,抽调民政、审计、财政等有关部门专业人员组成调查组,对受灾乡镇救灾款发放情况逐个进行审计核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党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同时,通过督查,也教育了一大批乡镇干部,增强了他们的责任意识。
(六)钻政策空子,打“擦边球”引发的不正之风。主要表现为民办改制学校办学不规范的问题。我县凌宵外语实验学校按照民办学校“四独立”(法人独立、校区独立、人事独立、财务独立)的政策要求创建,由于受师资资源、校区、教学设施等条件限制,难以真正做到校区独立、人事独立,被群众反映为“校中校”现象,损害了广大学生享受公平教育资源的权益,引起了上级有关部门的重视。我县在积极配合上级开展相关工作调查的同时,针对存在的不符合民办学校政策的问题,严格的要求,督促有关部门抓好整改,目前,各项工作正在有序地落实中。
二、把握规律,服务中心,集中力量开展综合治理
从我县纠风工作情况来看,不正之风问题的发生主要有三个特点:一是与部门利益有关。如商业银行贷款搭车商业保险等问题,就是受利益的驱动所致;二是与部门的权力是否正确运行有关。如学生保险资源垄断、政府采购不规范、林业部门采伐权滥用等问题的发生就是由于部门权力的不正确行使所致;三是与行使权力人的责任意识有关。如救灾款物的发放,有关工作人员主观上并没有截留、挪用的想法,但错误认为只要把救灾款用于救灾就行,至于用途的合理性、发放的及时性等问题则考虑的较少,由于责任意识不强,导致政策落实的不到位。鉴于以上特点,我县在开展新形势下的纠风工作中着重抓住三个重点:
一是把握规律性。坚持把与部门利益相关、容易滋生行业不正之风、群众反响强烈的问题列为纠风工作重点。每年,我县都结合上级的工作部署、县里的中心工作,进行纠风工作任务分解,特别是把一些群众反响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列入纠风工作重点,细化分解,明确牵头单位、责任单位,明确办理时限,落实到人,有效地做到了什么问题最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
二是把握方向性。坚持把纠风工作置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围绕“三服务一满意”主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部门行风建设,着力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服务中心工作。先后开展了百家企业评议涉工部门、“治庸促勤”、服务企业百日活动、“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效能排行榜等活动。
三是把握目的性。坚持把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推动政风行风建设作为纠风工作的根本目的,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把解决人的思想意识问题作为纠风工作的基础工作,深入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把有效解决问题作为纠风工作的主抓手,强化部门联动、综合治理,同时,充分发挥电视台“直播生活”栏目联系百姓、舆论监督的作用,发挥96178行风热线受理投诉举报的功能,通过举办“百姓热线”走进松阳直播活动等形式,多措并举,有力推动政风行风建设深入开展。
三、注重实效,强化督查,着力构建纠风工作长效机制。
纠风工作重在于建,着眼于“隐患于未然”,我县围绕“寓纠于建”方针,着重从解决苗头性问题、保障重点工作落实、巩固纠风成果三个方面加强纠风工作机制建设。
一是抓苗头,注重解决倾向性问题。针对近年来机关部门支持农村公益事业各项资金明显增多的实际情况,为防止发生资金被截留、侵占等问题,强化资金监管,实行备案制。我县要求各拨付支持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资金的机关部门,于资金拨付后的下个月的 10 日之前将相关材料 送县纪委备案,相关材料包括款项用途性质、拨付凭证、村联系干部等。县纪委定期通报有关乡镇,并布置乡镇纪委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查处。同时,要求资金拨付必须通过乡镇核算中心,不得直接给付现金,严禁村干部以“工作费 ”等名义从部门争取的资金中按比例提成,有效保证各项资金真正用在为群众办实事上。针对农村干部通讯费、误工补贴没有统一标准的现实情况,为防止滥发补贴,要求各乡镇结合当地实际,尽快制定农村基层组织成员职务和公务补贴指导性标准,各村在乡镇制定的指导性标准的基础上,结合各村实际制定具体补贴标准,经村两委讨论并提交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后,严格遵照执行,从而规范了村级基层组织领取补贴的行为,推动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二是抓重点,注重解决执行力不强的问题。围绕下山脱贫、旧村改造、宅基地复垦等当前我县新农村建设的重点工作抓纠风,为防范政策兑现不落实等问题发生,严明工作纪律,要求各乡镇建立工作责任制,报县纪委备案,凡是责任未落实的,一律不得开展发放政策补贴工作。同时,强化责任追究,加大对工作失职、消极被动、破坏政策兑现落实、干扰全县工作等问题的查处力度,有力保障重点工作顺利进展,现我县旧村改造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三是抓制度,注重解决机制不健全的问题。认真制定实施有松阳特色的“星级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创评办法,以“动态管理”为手段,采取直接冠名、星级晋升、摘牌、降级等动态管理办法,深化行风建设,全县共有14个基层站所被评为县级“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巩固商业贿赂治理成果,扎实开展重点领域和行业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回头看”活动,认真落实月报和季报工作制度,县治贿办及各部门共派出检查组136个(次),参加检查人数252人次,督查部门、单位248个次,出台政策性法规、意见15个,修订完善制度、规定93项,有力地推动治理商业贿赂长效机制建设。建立农村财务管理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强化“两项基金、三项资金”监管,定期召开住房公积金、社保基金、移民资金、救灾资金、扶贫资金监管情况汇报会,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资金安全等。通过建立健全纠风工作机制,有效防范不正之风反弹,有力保障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以上是我县针对新形势下纠风工作的特点所开展的一些工作,比较粗浅,与新形势下的纠风工作要求相比距离较大,我们将以本次会议为契机,学习、借鉴兄弟县市的先进经验,进一步完善机制,创新举措,推动纠风工作发展。关于基层纠风组织建设工作,我县通过报请县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复,已设立纠风室,与党风室、纠风办合署办公,目前专职人员一名,对外以纠风办的名义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