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因资金周转困难,向乙方借款。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甲方以其所有的 )(以下简称甲方抵押物),作为借款抵押物抵押给乙方的条件下,由乙方提供双方商定的借款额给甲方。在借款期限内,甲方拥有抵押物的使用权,在甲方还清借款本息前,乙方拥有抵押物的所有权。为此,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借款内容
1.借款总金额: 元,大写:
2.借款用途:甲方保证借款用于合法经营,不得使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3.借款期限: 个月,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4.借款利息:
5.借款的支取:双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时,由乙方一次性支付。
6.借款的偿还:甲方保证在借款到期前,一次性偿还全部借款
第二条 抵押物事项
抵押物名称:
抵押期限: 个月(或为:自本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还清乙方与本合同有关的全部借款本息为止)。
第三条 甲乙双方的义务
(一)乙方的义务:
1.对甲方交来抵押物契据证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
2.在甲方到期还清借款后,将抵押物的全部契据、证件完整交还甲方。
(二)甲方的义务:
1.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时间主动还款。
2.保证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甲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的影响,如乙方发现甲方抵押物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乙方通知甲方当即改正或可终止本合同借款,追偿已贷出的全部借款,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3.甲方应合理使用作为抵押物的 ,并负责抵押物的经营、维修、保养及有关税赋等费用。
4.甲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抵押物毁损,应在15天内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若甲方无法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担保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追偿全部借款。
5.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借款,乙方应负责违约责任。
2.甲方如未按借款合同规定使用借款,一经发现,乙方有权提前收回全部借款。
3.甲方如不按期还款,乙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乙方仍有权向甲方追偿。直至甲方还清乙方全部借款为止。
第五条 其他规定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立即收回发放的借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情况、各项资料不真实。
(2)甲方与第三者发生诉讼,无力向乙方偿付借款本息。
(3)甲方的资产总额不足抵偿其负债总额。
2.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项条款,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协议前,本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仍然有效。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国的法律、法规,若发生争议:
1.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请有关部门调解;
3.调解不成,向北安农垦法院起诉。
第七条 其他事项
本合同系在( )公证处公正后生效(),有强制执行力,如甲方违约在约定时间内还款,则乙方有权直接提请有管辖权的法院要求强制执行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 方:
乙 方:
年 月 日
个人抵押借款合同
甲方:(债权人、抵押权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债务人、抵押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向甲方申请借款。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乙方以其所有的房产(以下简称抵押物),作为借款抵押物抵押给甲方,由甲方提供双方商定的借款额给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额为人民币 元整(¥ 元)。
(小编提示:未超过10万元的,可以现金交付并出具收据;超过10万元的,最好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并保存好银行转款记录,转到乙方指定其他账户的,应当出具授权书。)
第二条、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乙方未按期支付利息或抵押物涉及其他纠纷的,甲方有权要求提前还款。
第三条、借款利率:
1、双方确定借款利率为 2 %每月,利息从乙方实际收到借款之日开始起算。(小编提示:月利率2%以内受法律保护;月利率超过3%的部分,法律不保护;月利率2-3%的部分,已经履行的受法律保护,未履行的部分法律不保护)
2、利息支付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