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期间,根据国务院和云南省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怒江州各级粮食部门在州委、州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坚持与时俱进、开拓进取,深入进行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不断提高驾驭粮食经济工作的能力;坚持深化改革,顺利实现国有粮食企业改制工作,并稳步推进粮食购销市场化的进程;坚持依法治粮,深入贯彻《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坚持服务“三农”,全面提升粮食购销经营水平。五年来,经过全州粮食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我州的粮食流通工作在经历了前所未有的重大体制改革后,重新呈现出强大的生机与活力。
———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决定》的要求和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州进行了“四分开,一完善”,执行“三项政策,一项改革”和“一取消三放开”为主要内容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并于2003年3月全面实现了粮食由计划供应为市场供应,攻破了计划经济的最后一块堡垒。全州粮食购销市场化的目标逐步确立,粮食市场管理新体制不断健全和完善。
———全面完成国有粮食企业的改革工作,实现粮食企业轻装上阵。我州按照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州实际,积极探索,大胆实践,根据“以人为本,与人为善”的思路,在全省率先完成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工作。通过改革,全州原有的13户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重新整合为5户独立核算的国有独资企业,全州800多名粮食企业职工均得到妥善安置,通过粮食企业改革,做到了“补偿金结清,养老保险金补清,福利奖金发清”。较好地解决了粮食企业职工再就业问题,为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加强粮食储备,维护粮食安全。我州各级粮食部门为切实维护粮食安全,服务国家宏观调控,加强市场调节,做好应急保供工作。总投入资金1314万元用于建设仓库、粮食市场和粮食加工业项目。一是大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向上级争取项目资金170万元和建仓资金贷款55万元,新建了仓容50万公斤的泸水县片马粮食仓库,改造了仓容100万公斤的泸水县小沙坝粮食仓库,并建立和完善了地方粮食储备机制,充实了各级地方储备粮,从而较好地维护了全州的粮食安全;二是建设和开辟粮油交易市场,先后投入资金近1000万元,建设了泸水县六库镇、兰坪县城、营盘和福贡县城四个粮油综合交易市场;三是通过贷款和自筹资金近100万元,建立了两个日产大米30吨和60吨的加工厂各一个。
———贯彻《条例》,转变职能,依法履行粮政管理职能。2005年5月26日,《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正式颁布实施。为认真贯彻执行《条例》和国家粮食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粮食收购资格审核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履行行政审批职能,我州各级粮食管理部门组织全州粮食系统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并在向社会各界进行广泛宣传《行政许可法》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的基础上,把好粮食收购准入关,及时按规定审批发放粮食收购许可证,鼓励多元主体依法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时,根据《条例》的要求,对全州已取得合法收购主体资格的经济组织和个体工商户,逐家进行了执法检查,并对基础资料和收购台账进行了认真核实,为全面、正确地行使粮食机关的职能,跳出部门的“小粮食”,立足社会的“大粮食”,依法履行对全社会粮食的监督与管理迈出了关键的一步。
———坚持服务“三农”,以粮食购销为主业,全面提升粮食购销经营的水平。我州各级粮食部门始终坚持发展才是硬道理,努力做强、做大粮食购销主业;始终坚持发挥粮食购销主渠道作用,努力把为民服务,助农增收,服务“三农”作为粮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坚持创新购销工作思路,全面提升粮食购销经营的水平。一是综合分析市场,及时制定营销策略。注意对各方面粮食行情信息的搜集,调研市场,分析走势,尽可能为基层粮食购销企业提供准确及时的信息,引导企业顺应市场;二是适应粮食市场化形势,跳出收购看销售,依质定价,合理作价。对收购的粮食,做到面对市场,坚持“边购边销、快购快销、薄利多销”,有效防范因市场价格波动而形成的经营风险;三是积极发展订单农业,根据我州实际,在部分乡镇发展各类订单农业,有效促进了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切实为解决“三农”问题作出了粮食部门的贡献。(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