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重庆市中人实业(集团)光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乙方取得甲方在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洲石屏县柏木租矿山探矿施工任务,在《矿山采矿施工合同》中,双方就相关事宜明确了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为了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经双方协商,就该项目矿山开采工程所涉及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相关事宜,订立本协议,签订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一、合同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和国家《安全生产条例》规定及相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双方签订的《矿山开采施工合同》中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条款。
二、双方职责
a、甲方职责:
1、认真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严格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管理。坚持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2、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学习、掌握中央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具体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落实到矿山采矿工程中。
3、定期对乙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对发现的各种不安全、不文明的行为立即制止,解决和排除其隐患。有权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行为提出相应整改意见。对违章行为有权要求其限期整改和停工整顿。
4、定期对乙方施工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进行培训和考核。
b、乙方职责:
1、全体施工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和掌握国家《安全生产条例》的规定及相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法律、法规;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宣传、教育和学习,增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员的意识。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
制度;安全生产应急处理机制;配备专职和兼职安全管理员。有领导、有计划、有步骤、有措施的开展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活动。
3、实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制。从分管项目实施的主管负责人到生产工人和临时雇佣的民工,均必须做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每一个施工现场岗位,必须要有明确、具体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制度和措施。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机制。
4、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机构人员,应安排专职安全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治安保卫和预防相应事故的发生。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有权按照有关规定发布相关指令,并采取保护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5、杜绝和控制与本工程无关的社会闲杂人员、不法分子进入施工现场、禁止打架斗殴;禁止持有枪支弹药和管制刀具。凡出现有上诉情况的,一经查实,除国家公安等执法机关按法律法规予以追究外,甲方有权对乙方上述行为处以1至5万元的罚款。罚款将在保证金或工程款中直接划扣,无需乙方同意。
6、保证不得有任何形式的聚众闹事、围攻甲方办事机关和工作人员,拖欠工程款除外,不得有住何形式的阻挠、阻止工程项目的正常施工作业。凡出现上述情况的,乙方志愿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相应损失。甲方有权对乙方上诉行为处以1至5万元的罚款。罚款将在工程(进度)款中直接划扣,无需乙方同意。
7、乙方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要接受安全技术培训和学习,熟知和掌握并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机械作业、焊接、机动车驾驶、爆破、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和本工种《职业资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
8、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炸药、雷管、油料)除按专职管理部门规定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和掌握消防、防爆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乙方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行为。违者甲方有权对责任人(单位)处以1-5万元的罚款。罚款交甲方财务直接划扣。无需责任人(单位)同意。
9、炸药及雷管必须有专人进行管理,炸药库的设置要按相关规定进行设置,并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使用炸材要在安全人员的指导下使用。
10.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及人员进行保险。
1l、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
12、乙方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应采取积极措施,处理事故;如果发生人员受伤或轻微安全事故,应立即送往就近的医
院治疗,所产生的费用及责任均由乙方负责;如果发生死亡或严重、特大安全事故,乙方应立即上报安全部门处理事故,并及时通知甲方协调安全部门处理事故,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杜绝对安全事故隐瞒、虚报。如有此类情况的发生,甲方将会同有关部门严肃处理相关负责人。
三、违约责任
a、甲方违约:
承担造成事故的相应责任。
b、乙方违约:
l、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和经济损失。
2、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的,甲方有权终止所有协议。追究乙方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相应损失。所做工程量按50%结算。限期退出施工现场。
四、其他: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有特殊情况或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须事先电话或传真告知对方,达成共识,签定补充协议。协商不成的可向管辖权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与盖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结束后失效。
甲方(公章)云南瀚崐矿业有限公司乙方(公章)重庆市中人实业(集团)光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编码:身份证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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