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学生得到很好的休息,以更饱满的热情、充沛的精力投入到学习当中,经学校研究决定,凡住宿生必须在校午休,距离学校较近的学生,可由家长和学生共同提出申请,并能严格遵守如下条款,可在家中午休。(若有一次违反以下条款之一者,合同自动作废,视其单方违约,学生必须在校午休。)
1、 让学生按时午休(午休时间:12:30—14.:15)。
2、 保证学生按时到校,但不能给学生自离开家门到学校有过分充余的时间,以免途中发生意外。(下午到校时间:14:15,学校不允许学生提前到校,否则,出现问题,由家长或其他监护人负责。)若在12:30~14:00之间发现学生在河边、大街、商店、野外等地的依违反合同论处。
3、 学校上午11:50放学,若通校生12:10不到家,家长要立即追查。学校电话:6341421
4、 坚决不能让学生擅自离家外出,脱离家长或监护人的监督。
5、 坚决不能让学生到水库、深湾、机井等深水处洗澡、玩耍。
6、 坚决不能让学生乱动电器、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7、 坚决不能让学生购买“三无”食品。
8、 午休期间,无特殊情况,任何人不得外出,否则,出现问题,后果自负。
以上几条坚决做到,若有违反,造成不良后果或发生意外,一切责任由监护人 、 (填姓名)自负,与学校、教师无任何责任。
学生家长(或监护人)签名: (盖章或按手印)
学生签名:
《学生午休责任合同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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