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一、协议内容
甲方拟定从2008年11月 15日起,委托乙方代购材料业务,从事广州当地的水产品、原材料以及其他酒店相关用品的采购、保管、运输等工作。 甲方应承担的义务:
1、按照采购金额的1.5 %支付乙方劳务费用;
2、根据采购业务开展、配合情况,可以给予一定的奖励;
3、支付40万元备用金,据实结算所有的采购成本;
4、据实支付所有相关的费用;
乙方应承担的义务:
1、每天根据甲方传真,及时采购所需原材料及用品;
2、海鲜、高干通过航空运输,及时送到北京;
3、一般物品通过较便利的途径,及时运送到北京;
4、联系有关的厂家,按要求定制酒店所需用品;
5、及时与甲方核对来往账目,分类出具各酒店购货清单,结清货款及费用;
6、负责协调采购活动与当地各有关行政事业管理机构的协调事务。
二、合同变更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变更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合同文本双方各执一份。
三、合同解除和终止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务协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时,乙方可以要求解除劳务协议:
1、甲方如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劳务协议:
2、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3、甲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本合同,致使劳务协议无效的;
4、甲方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乙方权利,致使劳务协议无效的;
5、甲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致使劳务协议无效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务协议:
1、未能及时提供所需采购物资;
2、未能及时结清各项货款;
3、出具虚假凭证,套取公司货款;
4、采购的材料虚高于当地价格水平;
5、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本合同,致使劳务协议无效的;
6、劳务协议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务协议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务协议内容达成协议的。
7、其他因劳务协议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务协议无法履行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务协议终止:
1、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2、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3、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够按照规定,及时支付劳务报酬,视为违约,应该向乙方支付相当月劳务费三倍的赔偿金;
2、乙方未能够及时按要求采购所需产品,视为违约给公司的经营造成损失的,应该支付相当月劳务费三倍的赔偿金;
3、由于乙方的过失,货物在保管、运输过程中造成损失的,由乙方给予全额赔偿。
五、合同解除和终止手续
甲乙双方解除和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应按双方约定日期,为甲方办理财务清理等手续。
六、其他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合同条款与现行法律法规规定有抵触的,按现行法律法规执行。
(二)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涂改或未经书面授权代签无效。
(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委托采购合同范文篇三
被代理商(以下简称甲方):代理商(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惠、友好协商的原则依法达成如下委托采购合同条款。
第一条 乙方的责任:
1,甲方所需采购业务由乙方尽责执行督导,并随时向甲方汇报进展情况。
2,为甲方寻找合格厂商,如实提供工厂生产经营状况。
3,为甲方寻找所需的样品及物品,为甲方取样,验货,出货事宜。,
第二条 乙方的职责范围:
1,甲方直接下订单给乙方,由乙方全权负责从接单到出货一条龙系列服务(乙方于任何第三生产厂家的事宜与甲方无关)。乙方再下单给工厂进行生产。
2,乙方接到甲方详细注明(比如材质、尺寸、颜色、数量等)的询价单后,须在2天内提供产品报价表给甲方(若遇特殊和不可抗拒力因素除外)。
3,乙方保证所提供的货物在乙方的利润空间内单价在福建省区域最低,如甲方有发现同型号同款式同材料的前提下单价有低于乙方提供给甲方货物单价的经甲乙双方调查取证证明(非原厂商和恶性竞争除外),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回有价格问题的货品的差价。
第三条,关于交货期和品质:
1,交货期:每批货需按采购单约定的期限出货。乙方有责督促产品生产进度。若是由于客观原因造成延期交货的,乙方应以书面形式说明原因提交甲方,以求得甲方理解允许后,方可延期交货时间。如是因乙方擅自改变导致交货延期的,甲方的相关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2,品质:乙方需完全依照样品质量进行组织生产和出货。(样品确认要双方签名盖章各自封存。)
第四条 货款支付方式:
1,乙方需提供出货单,验货报告及正式发票,待甲方确认无误后,在 30 天内甲方支付货款打入乙方公司账户,所需货品托运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二条 甲方承担的其它费用:
1,甲方所采的货品,如需额外深加工,如贴条码、重新包装、分类等,而临时需要裁增员所发生的加工费用,经甲方同意乙方可向甲方申请补贴。
2、如有需要直接去工厂验货,在的住宿费用按¥120元的标准由乙方承担,超出住宿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3,有关甲方公司人员及客户,如果前来做商务考察及采购,乙方有协助派车接送及派员参与商务活动,安排交通,住宿等事项,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4,甲方保证在合同有效期内福建区域只接受乙方提供的所有货品,甲方不得自行联系福建区域的厂商和代理商。如甲方违约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需向乙方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在货品出库前,乙方必须提供成货样给甲方确认。待甲方确认无品质问题后方可安排出货,同时甲方应具商品验收合格书给乙方。若是商品样不符合甲方的要求,其责任承担有二种情况:a,,若是甲方因在采购单上品质要求表述不清楚原因造成,由甲方承担,b,若是因乙方在转告交待工厂方所犯的漏洞,致使才发生的质量问题,其责任由乙方承担。
2,乙方采购验货时将须完全遵照甲方的指示及要求作业。做到严格产品检验,必要时需对产品做全检的,甲方应提前支付相应的检验劳务费用。以完全保证产品的质量。如因乙方在采购及检验上的失职,而出现所交付的产品质量瑕疵,从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3,若一方违约给另一方带来经济损失的,另一方可立即解除合同,并有权得追究违约的相关法律和经济责任。
第七条,保密协议:
甲乙双方应对双方的合作资料及货源渠道负保密责任,负保密责任。甲乙双方公司任何人员不得泄露双方合作资料予任何第三方,如有泄露行为造成甲方或乙方的经济损失,经甲方或乙方查实后并提供相关证据,泄露方需赔偿给被泄露方的经济损失。
第八条,合作期限:
双方合作期限为 壹 年,即 20xx年 10 月 26 日至 20xx 年 10月 25 日,双方合作期间如有异议可协商修改或另立补充协议。协议到期后乙方享有优先协议签订权。
第九条:纠纷解决方式:
在合作期间如果发生分歧的,双方可协商解决,解决不成的由合同签订地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裁决。
备注:在20xx年11月25日之前所签订的所有协议作废,以此协议为准。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日期: 日期: